时间:2024-10-07 20:02:16 编辑:橘璇
一、径赛项目
在田径运动会中,所有赛跑项目(包括跨栏及接力跑)都属于径赛项目。参赛者的名次,乃决定于其身体躯干(有别于头、颈、腿、手或足)抵达终点内侧之垂直面为止时的顺序。径赛成绩相同而影响进入下一赛次时,若情况许可,均予以录取,否则应予重赛。在决赛中成绩同是第一,总裁判有权决定是否重赛,若认为毋须重赛,则维持比赛结果。至于其他名次,就算成绩相同,亦毋须重赛。
1.短跑及中、长跑 在国际赛事中,所有400m或以下的径赛项目,必须采用蹲踞式起跑及使用起跑器。在“各就位”及“预备”口令之后,参赛者应马上完成有关动作,任何参赛者不能在合理时间内完成有关动作,则属于起跑违规。在枪声响起前有任何起跑动作,亦属起跑犯规。对起跑犯规的参赛者,发令员应予警告,再犯则取消其参赛资格(此例不使用于男子十项全能及女子七项全能比赛)。
400m以上的竞赛项目,口令只有“各就位”,当所有参赛者均准备妥当及静止后,便可鸣枪开始比赛。
在划分线道进行的径赛项目或其部分中,参赛者不得越出其指定的赛道,否则会被取消资格。在任何径赛项目中,若冲撞,突然切入或阻碍其他参赛者,亦会被取消资格。反之,若任何参赛者被推或迫离指定赛道,只要未获得实际利益,不必取消其参赛资格。同样情况,任何参赛者在直道中越出其跑道或在弯道中越出其跑道的外侧,只要没有得益及未有阻碍他人,亦不算犯规。
2.接力跑 4×100m接力跑是分道进行,接棒者可以在接棒区前10m内起跑。在4× 400m接力跑中,第1棒全程及第2棒的第一弯道分道跑,第2棒运动员要跑至抢道线后方可自由抢道。第1棒的传接必须在参赛者指定的线道内进行,其余各棒的传接,裁判员会根据第2及第3棒运动员通过200m处的先后,按次序让其第3第4棒的对友在接棒范围内,由内至外排列等候接棒。所有接棒者均不可以在接棒区外起跑。
接力棒必须拿在手上,直到比赛结束为止。任何人掉了棒,必须由其本人拾回,而且要在不影响别人的情况下,方可越出自己的跑道以拾回接力棒。所有接力赛事,必须在接棒区内完成交接棒。“接棒区内”的判定是根据接力棒的位置,而不是根据参赛者的身体或四肢的位置。任何参赛者在传接棒完毕后故意越出跑道以妨碍其他参赛队伍,其队伍成绩则被取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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