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2023-07-22 09:02:55 编辑:欢丽
通常,怀孕后一旦生病,孕妇在吃药时都会非常谨慎,因为害怕影响胎儿,造成致畸。实际上,并非所有怀孕期间的药物都是危险的。
由于胚胎器官发育时间不同,致畸胎儿的易感期也不同。例如,中枢神经系统的致畸易感期为受精后15-55天,心脏20-40天,眼睛24-39天,四肢24-46天,心脏36-56天。外生殖器。妊娠3个月以上的胎儿,各种器官已经形成,此时对外界环境的致畸影响大大降低。但由于药物等因素有时会影响脏器功能,如耳聋、肾功能不全等,故妊娠12周后应慎用。
有时药物的致畸作用受某些条件的影响。例如,有些药物不易通过胎盘屏障;有些通过的不多,可能不会达到有害的致畸浓度;毒素在妊娠早期不会引起致畸作用,只有在妊娠后期,才可能引起胎儿耳聋。
一般来说,为保证孕期妈妈和宝宝的安全,孕期(尤其是孕3个月)应提倡少用药或不用药。但是,如果不加以治疗,同样会对妈妈和宝宝造成不良影响。应遵医嘱,忌用违禁药物,也要慎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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