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2024-11-24 20:56:29 编辑:雯梦
1、清华大学(Tsinghua University)
简称“清华”,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,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,位列“211工程”、“985工程”、“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”,入选“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”。
“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”、“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”,为九校联盟、中国大学校长联谊会、亚洲大学联盟、环太平洋大学联盟、清华—剑桥—MIT低碳大学联盟成员,被誉为“红色工程师的摇篮”。
2、北京大学(Peking University)
简称“北大”,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,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,位列“211工程”、“985工程”、“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”,入选“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”、“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”。
“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”,为九校联盟、中国大学校长联谊会、京港大学联盟、亚洲大学联盟、东亚研究型大学协会、国际研究型大学联盟、环太平洋大学联盟、东亚四大学论坛、国际公立大学论坛、中俄综合性大学联盟成员。
3、首都师范大学(Capital Normal University)
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,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,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,北京市属重点大学,京港大学联盟成员;入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、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、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。
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、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、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、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、北京市双培外培计划、北京华文教育基地;学科专业涵盖文、理、工、管、法、教育、外语、艺术等。
4、武汉大学(Wuhan University)
简称“武大”,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、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;位列国家985工程、211工程、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(A类),入选2011计划、111计划、珠峰计划、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。
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、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、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、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。
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、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、首批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,是医学“双一流”建设联盟成员。
5、浙江大学(Zhejiang University)
简称“浙大”,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,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,“211工程”、“985工程”、“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”,九校联盟(C9)、环太平洋大学联盟、世界大学联盟、国际应用科技开发协作网、中国大学校长联谊会。
新工科教育国际联盟、全球能源互联网大学联盟、CDIO工程教育联盟成员,入选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、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、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。
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、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、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、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、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,是一所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,曾被英国著名学者李约瑟称誉为“东方剑桥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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